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城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指揮辦案中心建設工程已由鹽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和鹽城市人民政府以鹽發(fā)改審【2015】66號《關于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場所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批復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門衛(wèi)幕墻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鹽城經濟開發(fā)區(qū)希望大道南路32號。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質量標準:合格。
4.計劃工期:2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8年9月1日。
5.工程規(guī)模:本項目造價約35萬元。
6.本公告共劃分成 1個標段。
7.招標范圍:鹽城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指揮辦案中心及監(jiān)視居住區(qū)門衛(wèi)幕墻工程的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招標人保留調整部分工程量的權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等級及范圍: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幕墻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有效期內的建筑幕墻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并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或裝飾裝修工程專業(yè)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其它:本項目嚴禁掛靠。招標項目公示之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前履行約談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時發(fā)現掛靠,①取消其中標資格;②沒收投標保證金;③追究其耽誤甲方工期、各項費用損失之法律責任。如在中標之后發(fā)現其掛靠,則①立即清退出場;②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③承擔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損失;④終身禁止參與國投集團所有項目;⑤上報建設主管部門,將其列入黑名單。
四、投標報名與招標文件領?。?/p>
1.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憑單位介紹信及領取人身份證至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領取開始及截止時間2018年 8 月 24 日至2018年 8 月 28 日。
2.領取地點: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鹽城市青年路錢江財富廣場西區(qū)A座4樓)。
3.聯系電話:張工,18921809379、0515-89803566。
五、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6000元(現金)當場遞交。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確認對中標結果無異議的情況下可當場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仍存于招標人處,待工程結束并通過驗收后且無違約情況方可退還(無息)。
六、評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確定中標人原則。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首先對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通過資格審查的各投標人的工期、質量等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評審。只有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評審的投標人方可參與競爭性談判。如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多于四家,以投標時的投標報價由低至高確定四家投標人參與報價談判,其余投標人不參與報價談判。如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標人全部參與報價談判。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中標人確定原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最終談判結果,按照有效投標報價由低至高推薦有排序的1-3名中標侯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如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并列的,須明確中標候選人或需對中標候選人排序的,由評標委員會抽簽進行排序。如所有投標報價均高于發(fā)包人的期望值,則發(fā)包人有權取消本次招標,并不承擔投標人的任何投標費用。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ltnrlfzl.cn/)上發(fā)布。
八、投標單位在的所有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投標單位提供虛假信息的,經查實作為失信(不良行為)行為在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間,本公司內其它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九、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十、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國投大廈20樓
聯 系 人:顧工
電 話:0515-80552035
傳 真:
電 子 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錢江財富廣場A座4F
聯 系 人:吳滿霞
電 話: 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傳 真:0515-89803566
電 子 郵件:835647227@qq.com